南京市江宁高新区中学 “青蓝工程”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9/3 15:34:28 作者:张莉 浏览量:1344次
南京市江宁高新区中学 “青蓝工程”协议书
协议人: (指导老师、以下简称甲方)
(青年教师,以下简称乙方)
为丰富发展内涵,提高、完善教学业务能力,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投身实施“青蓝工程”计划,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师徒,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做好师德表率的前提下,愿毫无保留地向乙方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引导乙方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内容、分析教材重点难点等任务,指导开展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二、甲乙双方每学期相互听课总课时不得少于16节,做好听课记录,评价、建议等栏目齐全,及时交换意见,帮助乙方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切实提高乙方工作能力。
三、甲方指导乙方上研究课、示范课、公开课,一个学期不得少于2节(徒弟上课前将上课内容、班级、上课时间报教务处备案)。乙方应诚恳、主动请教甲方,虚心好学,努力追求进步,又要克服依赖思想,大胆实践,不断创新。
四、乙方应珍惜甲方提供的听课观摩机会,认真记录,积极研讨借鉴经验,取长补短,并随时接受甲方听课、作业等业务检查。
五、乙方的备课笔记,公开课教案、每学期指导次数不少于10次,教育教学活动计划以及教研、科研课题每学期不少于1次,乙方教育教学研究需在甲方指导下予以实施。
六、甲乙双方在思想上、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要有民主、平等意识,要共同就教学中一些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留下资料。
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要得到全面提高,具体目标是:
1. 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即学会备课和上课,掌握教育教学原则、方法和一般过程;学会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进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
2. 能把握课堂教学一般性规律,能上好课。即课堂教学做到目的明确,内容正确,方法适当,语言清晰,学生积极性高,教学组织工作好,初具一定特色,教学成绩较好。
3. 教研、科研能力有明显提高,能显示初步成果。
八、在实施合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整理、保管好材料,建立好帮扶台账。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校教育工会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由教务处负责合同有关条款履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江宁高新区中学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