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高新区中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1/2/12 8:15:39 作者:无 浏览量:997次
江宁高新区中学校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学校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及时听取和解决学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校级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及领导
每周三为校长接待群众来访日,由学校安排一名校级干部负责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
二、接待地点
学校二楼中议室
三、接待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
四、接待事项
全校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校教师职业行为、教育行风建设、学校收费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等。
五、接待要求
(一)负责接待的校领导要按时到位,耐心听取接待对象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二)对广大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问题且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应立即予以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至其他校级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尽快处理:重大事项须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三)对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因条件等各种原因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在接待过程中,师生员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接待人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师生员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5、学校设立公开信箱(北门门卫室)。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宁区高新区中学
2021年2月

